不仅马桶刷,以特朗普的肖像和名字作为噱头的商品在美国购物网站上俯拾皆是,据称有几千种商品打着特朗普的肖像和名字。这类印有总统肖像和名字的商品大部分都带有嘲笑和侮辱的意思。卖得最好的要算带有特朗普头像的厕纸,其中不少这类厕纸还是中国制造的。
厕纸和马桶刷已经算是比较客气的,这款特朗普笔架可就更夸张了。特朗普光着腚的木偶模型作为笔筒,这样的产品在美国亚马逊上销售,明确标明特朗普的名字。
这些肖像用于商业性质,而且明显具有侮辱性的意思,在美国难道不会侵权吗?
美国的法律保护“形像权”,像这种应用名人照片和形象的商品显然是侵权了,而且特朗普的名字也是注册商标,更是侵犯了特朗普的知识产权。特朗普这样飞扬跋扈的总统,怎么会放任商家的这些行为呢?
美国法律界有学者专门研究过这个问题。评论政治人物属于美国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,这些充满侮辱性的商品带有政治含义,作为表达政治观点的一种手段,比如奥巴马支持者用印有特朗普图像的厕纸,特朗普支持者用印有奥巴马图像的厕纸,这是一种政治态度。如果总统贸然采取法律行动,很可能被认为违反宪法,这个问题实在太严重,所以一般不敢轻易出手。
如果不能以总统的名义,以个人的名义,或者个人的注册商标去维权可以吗?特朗普的名字本身就是注册商标,有媒体称特朗普这个品牌的商业价值已经达到三十亿美元。这也有问题,因为总统在职的时候属于公仆,找律师维权如果用政府的律师,是一种利用纳税人的钱维护自己品牌的行为,这样总统离职后,自己的品牌因此升值,等于利用公权谋取私利。
这样的话,总统若要维权只能自己出钱请律师一个个打官司,但是这么多商品显然招架不过来,而且美国的律师费非常高,一般情况下总统也就睁一只闭一只眼。曾经有记者问过奥巴马的助手,称有那么多商品打着奥巴马的肖像,白宫是否考虑采取行动,奥巴马的助手称他们不想浇灭选民的热情,所以不采取行动最大的原因可能还是选票。
但是像总统光腚笔架、马桶刷这些产品实在太侮辱人了,肯定有人受不了。在上世纪70年代时,美国时任副总统斯皮罗·阿格纽为此起诉过一家企业,认为相关产品侵犯副总统的隐私和形象权,要求企业将利润作为赔偿捐给慈善机构,企业认为他们的做法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,最后该案庭外和解了。
所以在美国将总统的肖像印在商品上,甚至带有侮辱总统意思的产品也问题不大,这已经成为一种传统。但是不少这类商品都是中国制造的,特朗普在中国也有注册商标的,中国的代工厂商还是要留个心眼的,至少合作协议上要写清楚责任,没准特朗普哪天拿美国人没办法,又把气出在中国企业的头上。
参考文献:
1. Sean T. Masson,THE PRESIDENTIAL RIGHT OF PUBLICITY,
2. J. ThomasMcCarthy, The Rights of Publicity and Privacy